各校区、系:
为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和《昆明学院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统计我院在校外住宿学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1.统计对象
昆明学院全日制走读及在外租房的学生。
2.统计要求
(1)人民西路校区、新迎路校区申请走读及在外租房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昆明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或《昆明学院学生外出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
(2)昆师路校区、龙泉路校区和海埂体院路校区三个校区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在校外住宿走读的学生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并统一如实填写《昆明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上述三个校区在本次统计过程中如发现有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立即劝其返回学校住宿并给予口头警告,对拒不返校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在外租房或走读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完《昆明学院学生外出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或《昆明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后,以校区、系为单位于2008年10月7日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4) 《昆明学院学生外出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或《昆明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原件留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各校区、系和学生本人各存复印件1份。
3. 各校区、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昆明学院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做好外出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外出住宿学生档案,随时了解外出住宿学生情况。